近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洲专利局发布联合公报,双方将于12月1日启动为期两年的试点项目。根据该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和居民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以英文提交的国际申请将可以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在该试点项目中,针对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作为受理局提交的pct申请,第一年的最高申请总量为2500件,第二年为30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