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20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1次会议、2020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9月14日起施行。
据悉,《解释》对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主要体现在:
一是根据司法实践需要降低了入罪标准,将入罪数额调整至“三十万元以上”。
二是构建体系化、规范化的定罪量刑体系。
三是明确法律适用、统一司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