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 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 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培育建设100家左右示范性、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
通知要求,在符合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权属相关法律和政策前提下,高校赋予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和转化(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科技成果(包括知识产权)的权利,授权技术转移机构代表高校和科研人员与需求方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谈判。高校可以聘请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协助其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