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中心预审不受理的案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类:
1.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注册地不在保护中心所涵盖行政区域内的;
2.所申报专利ipc分类号不在保护中心可接受分类号内的;
3.申请人有非正常申请行为且未消除的;
4.既往进行预审的行为不符合保护中心规范被限制预审或进入预审黑名单的。
第二类:
1.发明 实用新型申请;2.要求优先权的申请;3.pct进中国的申请。
第三类:
1.明显不具备新创性创新度不高的申请;2.存在大量形式问题等撰写质量不高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