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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7日“南极人”不做工厂卖商标,狂揽13亿:企业卖品牌,有前途吗?
2020年7月7日不得不说,现在是短视频爆发时代,人们更愿意自拍视频分享自己的生活来博取大众一笑。
而抖音就是这样一个平台:给了所有人一个展示的机会,你可以在上面自拍,也可以看别人分享的视频。
因此抖音成为了很多人休闲解压的娱乐方式。
很多人更是刷抖音停不下来,达到“中毒”的境界。
但一个东西火爆了,就很容易引来“麻烦”,在知识产权上我们说过的也不是,但是基本都是在说商标,这次我们来说说抖音相关的专利案。
1、只因一个动作,惹来官司
当你在刷抖音的时候,想把有意思的视频分享给他人的时候,是不是先点开分享页面。
正是这个分享界面让抖音陷入专利纠纷。
2017年12月,“抖音”运营方就抖音的用户操作界面(gui)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一件名为“用于移动通信设备的图形用户界面(分享)”的专利申请,并于2018年6月获得授权。
但后,这项专利被乔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无效宣告,其理由是:该项专利在申请日前就提前在互联网公开了,这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
请求人发现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前发布的app中已经公开了该专利的绝大部分内容,区别只在于相应的文字做了适应性调整。
因此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即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应当被宣告无效。
经审理后,国知局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
2、何为gui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图形用户界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简称gui)是指采用图形方式显示的计算机操作用户界面。常见的手机图形用户界面如下图:
图形用户界面由于与工业电子设备结合在一起,能完成特定的功能,又具有设计美感,能够达到吸引普通消费者的目的,因此具有外观设计专利的特性。
然而,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根据这个规定,外观设计必须以工业产品为载体,工业载体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对于图形用户界面不能支持单独申请专利。
对此,2014年《专利审查指南》做出了相应的修正。从2014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包含图形用户界面(gui)产品的外观设计给予专利保护。
另外,我们要知道,gui外观设计专利并不保护文字的字音字义。
而是仅将文字作为图案看待,主要作用是功能标签或者标识其上方的应用、功能图标的功能。
当这些文字相对于整个图形用户界面而言属于局部细微的差别时,对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不具有显著的影响。
3、企业如何保护gui外观设计专利?
首先,产品未动,外观先行。
产品对外宣传投向市场前,就应当申请专利,否则可能由于自己的在先销售或公开,导致专利成为现有技术,最终被无效或由于现有技术抗辩成立导致诉讼败诉。因此,不要把还未提交专利申请的设计在互联网上发布。
其次,相应保密措施少不了
在提交gui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前,必须做好相应的保密措施。
除对相关人员进行保密培训、签订保密协议外,尤其是对未提交专利申请的设计进行测评时也需要做好保密工作。
最后,暂时还是需要有形产品为载体
由于我国尚未引入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因此申请gui外观设计专利必须以有形产品为载体。以所属产品种类的惯常设计作为载体,弱化产品形状的影响,以便强调图形用户界面,从而加强对gui的保护。
目前,gui设计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尤其是以gui设计创新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软件、电子类产品、电器类产品等企业一定要注意这种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