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修改通过!(附:新旧条款对照)
2019年4月24日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顺德区智能制造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9年4月28日“大吉大利,今晚吃鸡”,这句话被绝地玩家们挂在嘴边的结束语,俨然成了网红热词。然而最近,“今晚吃鸡”却在商标注册上受阻了。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了一起“今晚吃鸡”引发的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绝地求生公司2017年在在第9类已录制游戏的计算机程序、计算机游戏软件、录像带、计算机软件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今晚吃鸡”商标,但被原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以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为由,驳回注册申请。绝地求生公司不服该驳回复审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那么商标驳回是怎么一回事?什么样的情况下会面临驳回风险?商标被驳回后能够如何应对?今天柯北就和大家来说一说。
一、什么是商标驳回?
商标驳回的定义很简单,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商标法不予注册。申请人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说得再通俗一点就是:你提交的商标违规不能注册,没有法律效益,当然,不服可以申请复查审议。
二、商标驳回分为哪几种情况?
商标驳回一般有如下几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案例:
2017年江门市新会区迷你柑普茶有限公司申请“迷你柑普”商标被驳回,驳回理由如下: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茶;用作茶叶代用品的花或叶”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二者若在上述商品上共存,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由纯文字迷你柑普构成,其中迷你是英文mini的音译,含义为“小的”,柑普是一种橘红普洱,迷你柑普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品种名称,不易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之情形。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案例:
2009年12月14日,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井窖”商标被驳回,驳回理由如下:
第7910069号“井窖”商标由汉字“井窖”构成,“井窖”作为一种酿酒工艺,以此作为商标用在指定使用的烧酒等商品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中,申请商标仅作为商品特点描述性语言,不易使相关公众将其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识别标志,不足以证明其经过使用具有作为商品的显著性。申请商标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禁止的情形。综上,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对申请商标予以驳回。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案例:
2015年4月23日,天津市英创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市英创公司)提出“育苗宝”商标的申请被驳回,驳回理由如下:
消费者不易将“育苗宝”作为商标识别,该商标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属于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于2016年7月26日作出驳回申请商标的决定。
三、商标驳回后如何应对呢?
其实,商标驳回并不可怕,比如柯北以上提到的案例,虽然商标被驳回,但“育苗宝”通过复审,依旧成功申请到了商标。
所以,商标驳回一定要申请复审。因为:
其一,驳回复审是最佳救济途径。
其二,多一次交流讲理的机会。对商标局驳回理由不服的,可以通过提交证据材料,交由商评委全面阐述自己的理由及观点。
其三,保留申请日。可缩短取证期限。有些商标复审很容易成功,自复审裁定下达之后,很有可能在一年内即可领取《商标注册证》,而一旦放弃复审,三至五载又得从头再来。
其四,可有效延缓时间。有些商标是同一申请人申请的,但因申请人名称变更,未能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的,可以通过商评委讲明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即可获准通过。
“今晚吃鸡”目前被驳回,但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没有一个定论。不过,了解了商标驳回的通关秘诀,就算不能“今晚吃鸡”,相信也能“大吉大利”!——禾才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