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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3日【3.15专题】今年3.15主题: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2019年3月14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 (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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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新的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工作部署,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加大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现将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如下。
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共安排省级财政资金69800万元,以因素法方式切块安排,由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省下达的资金额度(详见附件1)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审核、评审、公示、下达等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同时,2017年及2018年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未使用资金结转至2019年继续使用。
(一)扶持方式。股权投资、贷款贴息和事后奖补等三种扶持方式。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申报实际情况选择扶持方式。
(二)扶持范围和方向。主要支持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项目,不得扶持淘汰类及落后产能企业(项目),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绿色石化等五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和海洋经济等战略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培育新的发展动能,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项目组织。项目申报及审核遴选按《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8〕44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入选项目库的补充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9〕396号)要求进行。
(四)按时下达。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省确定的资金扶持方向、扶持方式、申报条件等,加快组织实施进度,抓紧落实具体项目,尽快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绩效。项目下达计划及时抄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严抓绩效。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绩效目标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认真对照2019年资金绩效目标表和区域任务清单(详见附件3、4),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
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共安排省级财政资金214631万元,以因素法方式切块安排至各地市(详见附件2)。
(一)奖励对象。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按照粤府办〔2014〕51号文要求开展技术改造且取得新增财政贡献的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规定,2019年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资金主要对在2016年度及2017年度已进行完工评价技术改造项目,并且符合奖补条件的工业企业进行奖补。
(二)项目组织。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工作指引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490号)组织实施。
(三)尽快安排事后奖补资金。各地市要按程序加快组织实施事后奖补政策,加强与财政、税务、统计部门协调联动,尽早核算奖补资金额度,按“到位一块资金,安排一块资金”原则,尽快将事后奖补资金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绩效。要及时完成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的录入工作,并按月报送当年度事后奖补资金政策的落实情况。同时按“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地市对所选项目负责后续管理、绩效评价,并接受政府审计等。
附件:
1.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使用安排额度表
2.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资金使用安排额度表
3.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绩效目标表
4.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区域任务清单
联系人:王宁涛,电话:020-83135813
附件1
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使用安排额度表
序号 |
地市 |
安排额度(万元) |
合计 |
69800 |
|
1 |
广州市 |
4390 |
2 |
珠海市 |
3070 |
3 |
汕头市 |
5720 |
4 |
佛山市 |
5570 |
5 |
韶关市 |
4270 |
6 |
河源市 |
4130 |
7 |
梅州市 |
2950 |
8 |
惠州市 |
3350 |
9 |
汕尾市 |
4410 |
10 |
东莞市 |
4600 |
11 |
中山市 |
1510 |
12 |
江门市 |
4050 |
13 |
阳江市 |
2600 |
14 |
湛江市 |
3230 |
15 |
茂名市 |
1570 |
16 |
肇庆市 |
3770 |
17 |
清远市 |
3720 |
18 |
潮州市 |
3230 |
19 |
揭阳市 |
1200 |
20 |
云浮市 |
2460 |
附件2
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资金使用安排额度表
序号 |
地市 |
安排额度(万元) |
合计 |
214631 |
|
1 |
广州市 |
30000 |
2 |
珠海市 |
45479 |
3 |
汕头市 |
7000 |
4 |
佛山市 |
29000 |
5 |
韶关市 |
7500 |
6 |
河源市 |
2000 |
7 |
梅州市 |
6000 |
8 |
惠州市 |
5300 |
9 |
汕尾市 |
2000 |
10 |
东莞市 |
10000 |
11 |
中山市 |
14400 |
12 |
江门市 |
14700 |
13 |
阳江市 |
1009 |
14 |
湛江市 |
500 |
15 |
茂名市 |
4463 |
16 |
肇庆市 |
6000 |
17 |
清远市 |
23000 |
18 |
潮州市 |
650 |
19 |
揭阳市 |
650 |
20 |
云浮市 |
49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