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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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4日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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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经促局,沧江工业园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18〕86号)的要求,为摸清辖区装备制造造业的项目情况,做好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储备,现决定开展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领域
项目需要符合《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附件2)明确工作母机制造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高端海洋工程及海上风电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装备、光电装备、高端医疗装备等九大发展领域。项目企业须是在佛山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且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装备制造业企业。
二、项目征集条件
(一)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申报产品应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或《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的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成套装备售价在100万元以上,单台装备售价在50万元以上,总成、核心部件售价在1万元以上。
(二)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在佛山市境内,属于2014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且已完成固定投资额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
(三)以贴息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在佛山市境内,属于2014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期内有贷款(指银行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融资平台借款等)。
(四)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在佛山市境内,属于2014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项目。项目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投资在3亿元以上(含3亿元)。
(五)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在佛山市境内,申报项目应为2014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平台必须是公共服务性质,总投资在800万元以上,具备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服务资质和能力。
三、项目征集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道)做好项目的征集工作,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表》(附件3),于2019年2月18日前汇总报送给我局。
(联系人:韦祎,联系电话:8888 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