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佛山市2017年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8年7月17日关于申报2018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医学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2018年7月17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8〕79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本次的项目申报包括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以贴息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五个专题,具体的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请参见《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附件2)的要求,于8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上传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
(二)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上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项目申报单位。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股权投资类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对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的符合性负责,对审查过程和推荐结果负责。
(三)项目通过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网上审核后,项目申报单位应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打印纸质版材料(一式五式),报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要求在相关表格及文件、封面、封底加盖企业公章,在侧面盖骑缝章。
(四)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需在企业申报材料中的《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审核意见》,封面和封底加盖公章,在申报材料侧面盖骑缝章。项目审核意见需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主要负责人签字。
(五)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需在8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各专题资金申报入库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按照工作流程开展项目评审、公示、集体研究和下达项目资金。
(七)“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两个专题的项目需报市政府审批。“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专题项目需要各区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和股权谈判。
(八)项目评审实施工作流程详见附件4,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
三、资金安排
项目入库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将根据省按因素法下达我市的珠西财政资金总量、入库项目计划使用资金总量的实际情况,分专题、分批次逐步拨付给入库项目。若存在入库项目计划使用资金总量超出省下达我市资金总量的情况,计划从下一年度资金中进行调剂。
四、注意事项
(一)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资金。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资金(含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支持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其他资金情况。
(二)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保证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
(三)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将项目审核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码)报送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统一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帐号并分配权限。企业的帐号请自行在网上注册申请。
(四)申报单位对政策和申报要求存在疑问的,可向市、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科室咨询,联系电话见附件5。
附件:
1.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
2.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3.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申报入库项目汇总表
4.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入库评审工作流程
5.市、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咨询电话
6.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相关政策文件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韦广生,联系电话:83981397;
市财政局联系人:全婵,联系电话:8328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