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第三批2021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中期评估正式开展!
2022年1月18日产品申请专利后,该如何正确打上专利标识呢?
2022年1月19日《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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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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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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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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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