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专利的优先权,你了解吗?
2021年9月2日2021年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评审结果正在公示→
2021年9月3日最近,有很多客户接到税局信息调查是否在预缴时享受加计扣除;如享受,加计扣除金额预计是多少?
因为今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以下简称《新规》),除了制造业企业加大优惠力度以外,加计扣除还从之前的只能汇缴享受形式改成了可预缴享受。
今天,咱们就来具体说一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何能够提早享受?
01
如何享受按半年优惠?
根据《新规》第二条规定,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企业如选择享受该政策,可以通过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政策。如选择暂不享受该政策,那么可以统一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再行享受。
假设你的企业a是一家非制造企业,只要不属于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这6个负面清单行业,就可以在每年10月份预缴第三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时,对上半年的研发费用选择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而且,这个政策不是一次性的,除了享受2021年上半年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未来年度也能在10月份预缴第三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时选择享受该项优惠。
02
享受优惠时需准备的材料
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即可,无需报送备案材料。但应该做好以下材料的留存备查:
■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 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 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 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 “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 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 科技型中小企业取得的入库登记编号证明资料。
心动不如行动!如果公司上半年的研发费用开支巨大,提前享受这一优惠可是能为公司剩下一大笔钱呢!
什么?企业已经办理了预缴却没有申报,年度汇算的时候还能不能进行申报?
这当然也是可以的,如果企业在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仍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若您还未进行预缴,就一定不要错过这一优惠政策!如有问题需咨询,可致电黎老师:1898854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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