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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1日【知产百科】作品一出生就受保护!为啥还有人去做著作权登记?
2021年5月25日今年,苏打绿主唱吴青峰的著作权纠纷案闹得沸沸扬扬,这一涉及法律与道德双重底线的案件,也将著作权推入了普通人的视野。吴青峰创作的歌曲,无疑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那么,企业的哪些成果可以受著作权保护?我们一起去看看。
知产百科 一下就懂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举例,企业常见的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和成果包括:计算机软件及其文档、产品研发资料、产品设计和加工图纸、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内部各种规章制度、网站内容、发表文章等。
而符合九大保护范围之内的作品,其法律保护的形式有以下三种:
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
第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
第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