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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8日
1.对驳回理由进行分析,明确被驳回的原因,确认处理方案。
2.准备驳回复审的资料:驳回复审申请书、驳回复审理由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委托代理机构的需交委托书、其他证据材料。并在收到驳回通知书15日内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3.形式审查。商评委审查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若发现需要补正材料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申请人需要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递交补正材料,若补正后申请材料仍然不符合条件的,即不予受理。
4.缴纳复审费用。通过形式审查后,商评委会下发缴费通知,需15日内进行缴费,否则不予受理。
5.实质审查。一般的审查周期通常在9个月内,商评委会下发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