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项目不间断!上周政策汇总一览表出炉
2022年10月17日意见征集,事关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2年10月19日经审查,续展申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申请人并非商标注册人且无其他利害关系的;2.已办理了相同内容的续展申请;3.注册商标已丧失商标专用权;4.超出法定期限提交续展申请的;5.撤回续展申请的;6.其他不应该核准续展的情况。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续展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的,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