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企业到底能不能享受“加计扣除”?看了这篇就知道了!
2022年8月12日公告:2022年第五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共3831家!
2022年8月16日a公司是一家位于佛山禅城区的制造业企业,主营陶瓷生产、加工、制造,这里专门的研发部门。
一天,在a企业实习的财务人员小明在网站上看到一项政策:2021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
小明看到后,赶快计算了一下:公司2021年度共有四个研发项目,合计发生研发费用500万元,按照加计扣除100%计算,公司可以省下一大笔税款!
于是,小明快速向总经理汇报,并在2022年5月汇算清缴时享受了该加计扣除优惠,并因省下不少税款,被在公司大会上提名表扬。
但今年8月初,该公司受到了税务部门下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要对a企业该项优惠的享受情况进行了核查,并请科技部门对甲企业等一批享受优惠企业的研发项目进行了鉴定。
经鉴定,a公司研发部的甲、乙两个项目因项目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甲项目是“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乙项目是“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最终甲乙两个项目均未能通过鉴定,因此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a企业的甲、乙两个项目合计研发费用300万元,在核查后将这部分金额全部剔除,并补缴了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共50余万元。
经过这次事件,小明终于明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需要对政策数量掌握,对费用严格归集,才能更好地享受该项政策优惠。
其实,我们在和客户的洽谈过程中也遇到过不少像a企业这样的公司:拥有自己独立的研发部门和财务部门,认为只要存在研发活动,就一定能全部享受加计扣除。
在此,小禾想说:“加计扣除规定细,费用一定理清晰!如果随便乱归集,事后定追悔莫及。”
那么,哪些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呢?财税〔2015〕119号文件有明确的规定,下列7种活动类型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m6米乐网页版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