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干货】专利被判定无效的9种情况(赶快收藏)
2021年1月6日【通知】关于修订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办法的通知
2021年1月6日为做好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2013-2017年到期验收工作的通知》(佛科函〔2019〕75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2017年前部分执行期限届满的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意见下达给你们。
一、“互联网 安全合同生态圈云服务平台”等89个项目已完成原定的任务,达到了预期的技术经济指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经审核,同意上述项目通过验收。
二、“场截止沟槽型大功率igbt”等11个项目已基本完成原定的任务,基本达到预期的技术经济指标,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经审核,同意上述项目结题,专项审计如有经费结余,结余经费收回市财政
二、“佛山中国科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工业设计协同创新中心”等6个项目因项目指标完成情况与合同规定的指标相差较远。经审核,上述项目不通过验收,根据《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19〕131号)要求,不通过验收的项目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整改,并按要求重新提出验收申请。逾期未完成项目整改、未提出二次验收申请的,项目合同强制终止,并降低项目承担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信用等级,记入信用记录。
请各有关单位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认真分析、总结经验,做好本单位承担的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的跟踪和管理工作,督促有关人员按原定进度完成项目,并敦促到期尚未申报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抓紧做好项目的验收工作,以实现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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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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