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征集佛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第二批合作机构的通知
2020年11月27日11.30快讯:《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发布,2021年6月1日实施。
2020年11月30日为加强科研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高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成效,按照《关于做好佛山市高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2020年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专家审议结果,现将高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2020年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验收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评价监督股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须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米乐m6苹果官网下载的联系方式。异议形式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提交者,一律不予受理。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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